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30  ST信通(60028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ST 信通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3 起新增诉讼;10 起调解;328 起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诉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1,829 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 金额为53,508.05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10 起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100.4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 达成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7,724.64 万元,未超过公司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对 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累计已计提的预计负债21,988.58 万元,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 不产生影响。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此前已披露关于 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已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2-012、临2022-025、临2022-041、临2022-048、临2022-059、临2022-064、 临2022-073、临2022-079、临2022-082、临2022-087、临2022-093、临2023-004、 临2023-009、临2023-018、临2023-100、临2024-071、临2024-082、2025-002、2025-026、 2025-050、2025-102、2025-106、2025-120、2025-127、2026-001、2026-017 和2026-022 号公告。

本月,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有如下进展:

一、涉及本次进展的投资者诉讼情况概述

(一)新增投资者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冯某等3 人

被告:亿阳信通等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95 万元(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和印花 税损失等);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1 年12 月2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 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29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122)。

(二)与投资人达成调解情况

在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与马某某等10 位投资人自愿达成调解, 并签署调解协议,北京金融法院出具了相关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将于收到调解书后向投资人的指定账户合计支付赔偿款100.44 万元;

2、相关投资者放弃一审其他剩余诉讼请求;

3、各方就本案一次性解决争议,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三)一审判决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2025)京74 民初400 号至400 号之十一、 (2025) 京74 民初1086 号至1086 之十、(2025)京74 民初856 号、1091 号、2083 号和 2087 号民事判决,涉及唐某某等投资人共计328 人,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元;

1、判决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唐某某等赔偿投资损失3,814.78 万

任;

2、判决除公司外的其他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1,829 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为 53,508.05 万元。其中已达成和解或调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800 起,合计赔 偿金额7,724.64 万元;撤回起诉及视同撤回起诉案件78 起;其余951 起案件尚未 结案,尚未结案的投资者诉讼涉诉金额为29,242.43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达成调解或和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7,724.64 万元,未超过公司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对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累计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21,988.58 万元,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共385 起收到一审判决的案件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 生效。

4、公司高度重视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 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相关涉诉事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