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3-11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3年12月12日收盘价为0.58元/股,已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2023年12月12日收盘价为0.58元/股,已连续1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
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号),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号)。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与会计师对该《告知书》所涉及的虚假记载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已核实,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 9.5.2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9.5.3 条第(一)项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3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2023年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