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创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7  退市西水(600291)公司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且具备为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

公告编号:2023-015

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业勤、吴振平、刘元锁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