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4  远达环保(600292)公司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拟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

证类质量保证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2024年调整金额为2,813,248.03元,2023年调整金额为385,315.86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一)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