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三峡新材(600293)公司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佳浩”)原持有公司股份95,438,680股,持股比例8.2264%;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19日,前海佳浩所持公司股份,因司法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售卖股票980,000股,减持比例0.084%;本次强制平仓后,前海佳浩持有公司股份94,458,680股,持股比例8.1420%。

2023年4月19日-4月20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推送的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经向前海佳浩询查,前海佳浩及时查询、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9日,前海佳浩质押给自然人江峰的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强制卖出980,000股,出售金额合计约2,561,600元。

二、股份变动原因

经多方联系确认,质押权人江峰与前海佳浩因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深

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经审理,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22)粤0303执2383号】;在处理该执行案件时,未对前海佳浩进行任何有关股票处置通知情况下,直接向国融证券长沙营业部发出协助函,要求国融证券长沙营业部对前海佳浩质押给债权人江峰的股票7,230,000股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强行平仓;且国融证券长沙营业部也未曾对前海佳浩进行过任何告知,亦未知会前海佳浩股票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强制卖出的计划。

三、应对措施

在前海佳浩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持公司股票被法院强制进行处置;前海佳浩已联系罗湖法院,对未履行告知义务和程序即强制处置单位股票提出异议,并向法院提出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细则》,配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股票减持事前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前海佳浩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前海佳浩持有公司股份94,458,68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420%,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前海佳浩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16年9月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目前均已被冻结(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五、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前海佳浩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但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前海佳浩《情况说明》

2、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