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93 公司简称:三峡新材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许泽伟 | 工作原因 | 许泽铭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峡新材 | 600293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杨晓凭 | 万雪丹 |
电话 | 0717-3280108 | 0717-3280108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电子信箱 | yangxp@sxxc.com.cn | zhanggc@sxxc.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759,411,605.64 | 3,675,729,317.54 | 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58,146,445.39 | 1,676,273,844.80 | -1.0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951,374,752.37 | 936,831,457.75 | 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846,743.46 | 35,074,333.06 | -15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169,553.74 | 28,486,049.61 | -177.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966.46 | 63,843,691.07 | -99.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1 | 1.76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3 | -1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3 | -166.67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8,98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7.60 | 88,208,680 | 冻结 | 88,208,680 | |
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65 | 65,581,208 | 无 | ||
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9 | 63,674,550 | 冻结 | 63,674,250 | |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4.86 | 56,423,673 | 无 | ||
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7 | 55,371,600 | 冻结 | 55,371,600 | |
华龙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华龙证券质押宝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4.48 | 52,000,000 | 无 | ||
许锡忠 | 境内自然人 | 4.43 | 51,387,072 | 冻结 | 51,387,072 | |
张毅 | 境内自然人 | 0.40 | 4,617,500 | 未知 | ||
许松柏 | 境内自然人 | 0.39 | 4,512,700 | 未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36 | 4,166,700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第三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五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许锡忠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的股份为170,43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