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完成的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司法
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完成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实施前,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股东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佳浩”)原持有三峡新材股份71,257,230股,持股比例6.14%,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取得。
? 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
1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售卖三峡新材股份6,343,502股。
一、司法执行权益变动主体变动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71,257,230 | 6.14% | 非公开发行取得:71,257,230股 |
说明:2023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前海佳浩联系函:前海佳浩于2023年11月2日收到国融证券 “违约处置客户通知”的邮件,国融证券自称“贵司在国融证券质押的合约(质押标的为三峡新材600293,初始交易金额120,000,000元,初始交易时间2017年7月13日),由于贵司未按时偿还合约负债,已构成违约。因贵司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我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文书,需二级市场处置贵司股份。截至目前,贵司质押给我司的质押合约剩余股数为6,343,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55%),我司自2023年12月3日起90日内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6,343,502股。在此提示贵司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股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并请贵司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判定,履行还款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国融证券“违约处置客户通知”的内容,对上述国融证券告知的股票权益变动事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司法执行权益变动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实施结果:
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司法执行权益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价格区间 (元/股) | 变动总金额(元) | 变动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43,502 | 0.55% | 2023/12/4~2024/1/8 | 集中竞价交易 | 3.29-3.41 | 21,079,197.82 | 已完成 | 64,913,728 | 5.60% |
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了《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号)。公司股东前海佳浩拟于2023年12月3日至2024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售卖所持三峡新材股份6,343,502股。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前海佳浩所持三峡新材股份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司法执行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承诺
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司法执行权益变动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司法执行权益变动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司法执行权益变动是否未达到司法执行权益变动计划最低司法执行权
益变动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司法权益变动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