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城投”)自2023年12月25日起12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不超过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前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新增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号)。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1月6日,当阳城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4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达到增持计划股份的下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当阳城投《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当阳城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531,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一致行动人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建投”)持有公司股份65,58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4,112,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当阳城投自2023年12月25日起12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不超过3%。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1月6日,当阳城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4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达到增持计划股份的下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阳城投持有公司股份236,010,793股,占公司总股本20.34%;一致行动人当阳建投持有公司股份65,58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5.65%,即当阳城投及当阳建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59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25.99%。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当阳城投及当阳建投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