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B股(以下简称“首次增持”),增持247,214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8%。
●香港公司计划自2023年11月16日起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上市公司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且不高于4,000万美元。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接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的《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拟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香港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B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香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1,883,906,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3118%,其中A股1,519,796,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022%,B股364,110,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96%。
(三)香港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完成一次增持计划,增
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7)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B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增持计划: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且不高于4000万美元。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1月16日起12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一)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集团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香港公司将及时将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函告上市公司,并告知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