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产生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及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应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罗磊、郭蓓蓓、夏宽云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