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9  广汇汽车(600297)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9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485,668,6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6.22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马赴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482,646,60299.93263,002,0420.066920,0000.00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终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334,594,89099.10483,002,0420.889120,0000.0061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雨清、黄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