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637,646,811股,占公司总股本(8,111,324,207股)的32.52%。
? 本次质押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561,527,1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9.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
?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11,324,207股计算。
公司于近日接到广汇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于2024年3月1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上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广汇集团 | 是 | 90,000,000 | 否 | 否 | 2024年3月18日 | 2027年3月20日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3.41% | 1.11% | 偿还债务 |
合计 | / | 90,000,000 | / | / | / | / | / | 3.41% | 1.11%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广汇集团 | 2,637,646,811 | 32.52% | 1,471,527,198 | 1,561,527,198 | 59.20% | 19.25% | 0 | 0 | 0 | 0 |
合计 | 2,637,646,811 | 32.52% | 1,471,527,198 | 1,561,527,198 | 59.20% | 19.25% | 0 | 0 | 0 | 0 |
注1:“21实业EB”可交债持有人于2023年6月起开始发生换股,累计换股数量33,472,802股。注2:上述广汇集团的持股数量及质押数量包含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转至质押专户的股票。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1%,对应融资余额74,4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61,527,198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7.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9%,对应融资余额86,400万元。广汇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广汇集团将根据前述资金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二)广汇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广汇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广汇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