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回购股份使用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2%,已达到《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459,868.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1,553,965.32元。
根据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期利益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1,231,110股,使用资金总额133,989,262.9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31,300股,使用资金总额为5,001,8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上述法规,2023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使用资金为138,991,141.90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2%;2021年-2023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使用资金为339,532,690.09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3.94%,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以及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
鉴于公司2023年度回购股份使用资金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在实施2023年11月公布的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研究决定,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3年11月公布的2023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工作,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现阶段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