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1/4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2.95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6,614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154% |
实际回购金额 | 10,198.309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0元/股~1.78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1月3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二)2024年4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 ,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6,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54%,回购最高价格1.7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40元/股,回购均价1.5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1,983,0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1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7)。
2024年2月6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总裁助理彭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除上述事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在回购实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111,319,991 | 100 | 8,111,331,152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32,749,675 | 1.6366 | 198,889,675 | 2.4520 |
股份总数 | 8,111,319,991 | 100 | 8,111,331,152 | 100 |
注:(1)上表中的“回购前股份数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总股本即截至 2023年9月30日的股本数,“回购后股份数量”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本数。回购前后股份总数的变化主要由于在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广汇转债”转股增加股本所致。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并不影响股份总数的变化。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后股份数量198,889,675股系回购前股份数量132,749,675股加上本次回购66,140,000股,因“广汇转债”尚处于转股期,未考虑转股因素影响,相关转股情况会在后续公告中披露。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6,140,0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未实施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