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
?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马赴江先生、董事兼总裁王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监事会主席刘旭斌先生、副总裁王咏帆先生、总裁助理彭松先生、总裁助理谢朝晖女士。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总裁助理彭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除上述事项,公司其他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2024年2月6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总裁助理彭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除上述事项,其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拟增持金额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拟增持金额(万元) |
1 | 马赴江 | 董事长 | 50-80 |
2 | 王胜 | 董事、总裁 | 30-50 |
3 | 丁瑜 |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10-20 |
4 | 许星 |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10-20 |
5 | 刘旭斌 | 监事会主席 | 10-20 |
6 | 王咏帆 | 副总裁 | 10-20 |
7 | 彭松 | 总裁助理 | 5-10 |
8 | 谢朝晖 | 总裁助理 | 5-10 |
合计 | - | - | 130-230 |
(四)拟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6月4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顺延)。
(六)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将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