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涛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其中议案
一、议案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悉山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号)。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5号)。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三)关于参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微琪公司实施年产3万吨合成生物PHA
绿色智能制造项目(一期)的议案》,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为2.5亿元,除注册资本金外,剩余1.5亿元缺口将使用银行融资。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参股公司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琪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支持项目建设,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次拟抵押资产为微琪公司土地,位于宜昌市猇亭区南部工业区后山路西侧,不动产证为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证第003654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3688.90平方米,土地取得成本为3727.79万元。本次抵押风险可控,对微琪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其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2024-096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