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岩先生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
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监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候选人王岩、路玮均为专业人士,能够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起到规范、监督的作用,同意将他们列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