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暨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暨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公司”) 于 2019 年 10月 17日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蓝星EB”,债券代码“132020”,实际发行规模人民币 45亿元,发行期限5年。公司于近日收到蓝星公司书面通知,蓝星公司已于 2024 年10 月 18 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
鉴于蓝星公司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蓝星公司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19蓝星EB”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将“蓝星集团-国泰君安-19 蓝星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90,792,001 股划转至蓝星公司自有证券账户 。
截止本公告日,“蓝星集团-国泰君安-19 蓝星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590,792,001 股 ,持股比例为 22.03% 。 前述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蓝星集团-国泰君安-19 蓝星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蓝星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00,179,161股,持股比例为 85.7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