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1-28  安迪苏(600299)公司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郝志刚

参加会议人员: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律师

议程

时间内容
14:30-14:35会议议程介绍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致欢迎辞
2董事会秘书宣读投票规则和注意事项
3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14:35-14:50与会者审议以下议案
1中期分红方案
2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14:50-15:30股东提问&回答及现场表决
1股东提问及投票表决
2统计并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3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4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
5会议结束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1.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 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法定职责。

3. 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

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提前十分钟达到会议现场。

4. 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5.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6. 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会议投票表决。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

7.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8.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材 料 一

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对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前三季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3,279,525元(未经审计),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369,058元(未经审计)。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160,914,076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4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0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迪苏关于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材 料 二

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合资企业Calysseo Limited(恺迪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迪苏”或“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恺迪苏(重庆)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通过其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向合资企业恺迪苏提供最高不超过1,625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17亿元)的财务资助。主要条款如下: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业拆借利率+1.3%(目前测算约为3%),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可续期,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恺迪苏的其他股东需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考虑到恺迪苏为公司重要合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有利于合资企业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迪苏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