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3年10月7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并于2023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