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2  华锡有色(600301)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发来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业美为项目合伙人、叶小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调整,现委派岑敬作为项目合伙人、袁朝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服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岑敬,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财务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3份。

三、独立性情况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岑敬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