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4-04-25  华锡有色(600301)公司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锡有色”)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对致同所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5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7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致同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岑敬,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财务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质量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拥有完善的专业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专业技术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致同所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所拥有独立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要求,针对本审计业务严格执行审计底稿在项目内部完成项目组长、项目负责经理、项目合伙人三级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质量控制技术复核及质量控制合伙人复核,审计报告出具前对总体审计策略的完整、审计程序执行的充分适当、重点问题的判断处理、审计结论的恰当等复核确认后签发审计报告,确保出具高质量审计报告。

(三)项目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致同所每年对已完成的审计业务进行质量和风险检查,以了解各类审计业务的质量和风险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遗留风险或审计程序方法的重大缺陷,评估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检查和评价所检查项目对事务所审计技术标准的遵循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合伙人、经理、项目经理通报,以统一和加深执业人员对技术标准的认识,促进技术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在执业中得到更好遵循。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致同所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致同所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定期实施。

在执行公司2023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致同所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企业合并、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重要业务循环制定明确可行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并确保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在执行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致同所确认了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全部按照规定与公司保持了必要的独立性,并且均签署了相关独立性声明。

致同所项目组成员由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项目现场主管负责人和审计助理人员组成,致同所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五、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所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制定了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确保按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执业风险基金计提及执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致同所不存在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