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岑敬,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工作量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73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审核,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执业要求,遵循独立、诚信、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