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经股东提名推荐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韦敏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韦敏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吴乐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 委员会成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珲先生(主任委员)、蓝文永先生、黎鹏先生、蔡勇先生、吴乐文先生 |
提名委员会 | 黎鹏先生(主任委员)、蓝文永先生、陈珲先生、蔡勇先生、吴乐文先生 |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1日
附件:
韦敏康先生:男,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班,正高级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曾任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索道车间副主任、调度室副主任、富矿工区副区长、出矿一工区区长、副矿长;河池五吉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矿长。现任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副总经理;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乐文先生: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发展部职员、技术质量部技术员;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职员、安全二科副科长;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应急指挥中心)安全二科科长、总经理(主任)助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韦敏康先生、吴乐文先生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