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现声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击舟 汪金德 李 成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