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2,314.73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涉案金额2,314.73万元,为公司主张的违约销售煤炭的经济损失,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供应链”)因合同纠纷于2022年5月11日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寅乾(宁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销售煤炭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314.73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标准供应链于2022年9月27日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陕0113民初11603号],依法判决被告寅乾(宁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23,147,263.89元;案件受理费157,536.00元,保全费5,000.00元,均由被告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标准供应链后续收到上诉状。上诉人寅乾(宁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3民初11603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标准供应链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陕01民终1464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撤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3民初11603号民事判决;
2、驳回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7,536.00元、保全费5,000.00元,二审诉讼费157,536.32元(寅乾(宁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共计320,072.32元,由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涉案金额2,314.73万元,为公司主张的违约销售煤炭的经济损失,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