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解和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对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田斌先生、张鹏武先生、蔡新平先生、黎凯雄先生、常虹先生、陈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同意提名章击舟先生、汪金德先生、李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击舟 汪金德 李 成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