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为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0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144,49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9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1,144,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94%。
? 拍卖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阿里拍卖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恢955号之一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能”)
持有公司 1,144,49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94%)将被拍卖,以清偿债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二、股权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今日,公司通过阿里拍卖查询,得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9日发出了《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内容如下:
“用户姓名张少飞通过竞买号O9301于2023/04/19 10:16:52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0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144,492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576,832.07(陆佰伍拾柒万陆仟捌佰叁拾贰元柒分)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2023年3月31日,深圳中能持有公司股份41,144,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待上述1,144,492股拍卖成交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深圳中能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