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974,103.4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532,081.92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