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28%下降至3.8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持有公司的3,328,667股、6,657,3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3年6月29日10时至2023年6月30日10时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站被恢复拍卖,以清偿债务。竞买人钟革通过京东司法拍卖网站以最高应价竞买了华泰汽车持有公司(证券代码600303)的3,328,667股、6,657,3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8%,占华泰汽车持有公司股份的28%。2023年8月7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上述占公司总股本1.48%股份的《执行裁定书》。2023年8月24日,上述占公司总股本1.48%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过户完成后,华泰汽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68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3.80%,详情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8年5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苗小龙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万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F405-1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甲9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11000067570484XA |
经营范围 | 委托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货物进出口;销售汽车;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推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股东类别:持股5%以上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3)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4)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变动方式:司法拍卖划转
(6)变动日期:2023年8月24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泰汽车 | 35,671,953 | 5.28% | 华泰汽车 | 25,685,953 | 3.80%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