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ST曙光(600303)公司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9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新福业”)是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是长安福特汽车的经销商。为满足日常汽车销售经营资金需求,曙光新福业拟与长安金融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授信贷款协议,申请总计不超过96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用于采购长安福特汽车,曙光汽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曙光汽贸为曙光新福业担保,有助于曙光新福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详见刊登于2023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