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ST曙光(600303)公司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为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能”)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03,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公司”) 4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

●拍卖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深圳中能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2%)于2023年9月27-28日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拍卖,以清偿债务,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4)。

二、股权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2023年9月28日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王梓旭、钟革通过竞买号Y5554于2023/09/28 11:59:03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03)共40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89805000(壹亿捌仟玖佰捌拾万零伍仟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上述 40,000,000 股拍卖成交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深圳中能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