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辽宁黄海汽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进出口”)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黄海进出口拟向工商银行丹东市元宝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特种车”)
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黄海特种车拟向工商银行丹东市元宝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2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和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贸”)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丹东曙光新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新福业”)是曙光汽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曙光新福业拟向工商银行丹东市元宝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6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曙光汽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黄海进出口、黄海特种车和曙光新福业的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