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辽宁黄海汽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进出口”)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黄海进出口拟向抚顺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海汽车为黄海进出口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2、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专用车”)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曙光专用车拟向抚顺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海汽车为曙光专用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3、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抚顺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黄海汽车为公司提供资产抵
押担保。
4、黄海进出口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黄海进出口拟向盛京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拟向盛京银行丹东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和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曙光”)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拟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鉴于该笔借款拟由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嘉兴担保拟签订《担保服务合同》,公司拟为嘉兴曙光在《担保服务合同》项下应向嘉兴担保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