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 06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临2024-034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