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恒顺醋业(600305)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地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