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7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延期及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监事会认为:本次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生物工程76.8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生物工程76.8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