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7)。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