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顺醋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恒顺醋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437,5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81,114.71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19,076.4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0.9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28日 |
本次报告期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14,29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2,146.25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12,143.75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00,191.16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2,230.90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28 |
| 其他-销户结余利息转出 | 0.39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18.53 |
| 其他-理财产品收益 | 160.47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
注:上述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形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恒顺醋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与保荐人以及5家专户存储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及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
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老陈醋”)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及子公司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酒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及子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万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及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调味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账户类别 | 账户状态 |
| 1 |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70010188000442587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公司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 | 10315001040243170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恒顺老陈醋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 403710100100494433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恒顺酒业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 | 32050175303609700056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恒顺万通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 1104050019200253789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 | 重庆调味品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序号
|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账户类别 | 账户状态 |
| 6 | 招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125902092510606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公司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7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51196400001377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公司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8 |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381006700011000303171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 | 专用存款账户 | 已注销 |
| 合计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422.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将注销账户时结算产生的利息收入3,941.79元转入其结算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人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顺醋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恒顺醋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30.90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422.0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477.65 [注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34% [注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注1] | 生产建设 | 是 | 14,000.00 | 8,522.35 | 8,522.35 | 0.03 | 8,522.38 | 0.03 | 100.00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5,804.60 | 12,049.74 | 49.74 | 100.4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 | 否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注2]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注2] | 生产建设 | 是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0.33 | 13,004.83 | 4.83 | 100.04 | 2024年6月 | 2,825.55 | 是 | 否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注1] | 生产建设 | 是 | 13,000.00 | 23,477.65 | 23,477.65 | 5,103.50 | 23,634.39 | 156.74 | 100.67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 | 否 |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 [注2] | 生产建设 | 是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0.70 | 16,010.57 | 10.57 | 100.07 | 2024年7月 | 341.75 | 否 [注4] | 否 |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注1] | 生产建设 | 是 | 5,000.00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317.99 | 6,019.31 | 19.31 | 100.3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注5]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注2] | 补流 | 否 | 33,143.75 | 33,143.75 | 33,143.75 | 3.75 | 33,180.85 | 37.10 | 100.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合计 | 112,143.75 | 112,143.75 | 112,143.75 | 12,230.90 | 112,422.07 | 278.3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原预计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施工难度、设备定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恒顺万通增加了部分生产车间和立体库的建筑面积,优化了设备选型,影响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明细,预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受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受整体市场波动因素影响,基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在确保满足销售保障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了审慎调整,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估,决定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因“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规划调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注1]: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50,601,276.82元变更用途,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将“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并同意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776,479.85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55,646,271.45元变更用途,用于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本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以及理财收益。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注2]:“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4%,“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7%,“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截止期末投入进度为100.3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1%,“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41%,“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67%,大于100%,原因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注3]:“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年且项目暂处于运营初期阶段,故暂未进行效益测算。[注4]:受市场情况变化影响,“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销量未达预期,产能未能充分释放,故未实现预计效益。[注5]:“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属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体系中的配套基础设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独立、可量化的营业收入或利润,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重庆云阳 | 16,000.00 | 16,000.00 | 0.70 | 16,010.57 | 100.07 | 2024年7月 | 341.75 | 否[注] | 否 | 2023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29日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山西晋中 | 12,000.00 | 12,000.00 | 5,804.60 | 12,049.74 | 100.41 | 原计划为2025年3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0月30日 |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2月18日 |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生产建设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镇江 | 13,000.00 | 13,000.00 | 0.33 | 13,004.83 | 100.04 | 2024年6月 | 2,825.55 | 是 | 否 | 2023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29日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6,000.00 | 6,000.00 | 1,317.99 | 6,019.31 | 100.32 | 原计划2024年6月,调整至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3年12月13日、2024年4月26日 |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5月20日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23,477.65 | 23,477.65 | 5,103.50 | 23,634.39 | 100.67 | 原计划为2025年6月,调至2025年12月,最终调至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3年12月13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 |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12月18日 |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5月20日 |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生产建设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8,522.35 | 8,522.35 | 0.03 | 8,522.38 | 100.00 | 原计划为2024年12月,调至2025年12月,最终调至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 | 2024年12月18日 |
| 合计 | 79,000.00 | 79,000.00 | 12,227.15 | 79,241.22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对“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分期实施,由原来的“一次投入”变更为“分期投入”,项目名称由“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变更为“云阳公 | ||||||||||||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相应调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调整“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建设内容及对应投资总额;调整“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合“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公司“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受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公司“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相对较慢且投资金额均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鉴于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对较小且尚未使用,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调整为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 考虑“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投资总额较大,结合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原用于“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将原用于“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转入“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基于“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建设提升了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设备调试复杂性增加,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拟对“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同时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776,479.85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 基于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对“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 |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 ||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受整体市场波动因素影响,基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在确保满足销售保障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了审慎调整,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估,决定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因“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规划调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6) |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附件1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心福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