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在进行了事前审核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营业务开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借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焦志常、汪艳娟、魏立峰
2023年4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焦志常 汪艳娟 魏立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