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ST商城(6003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3-11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因执行《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签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及《决定书》【(2023)辽01破4号】,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号)。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商业城出资人组会议及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号)和《关于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号)。

2023年12月12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商业城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依据《重整计划》,将以商业城现有总股本

231,574,918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96,838,681股。转增后,商业城总股本将增至428,413,59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资本公积转增的196,838,681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其中80,357,144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余116,481,537股用于清偿商业城的债务以化解债务风险、降低资产负债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号)《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强和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将合计持有公司87,647,649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前总股本的37.85%),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20.46%;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将持有公司42,108,124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前总股本的18.18%),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9.83%;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获得26,785,715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6.25%;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获得17,857,329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4.17%;玄武稳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获得19,642,8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4.59%;盈富汇智善道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获得8,928,5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2.08%;杨琼将获得7,142,800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1.67%。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重整前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重整后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53,436,00023.08%53,436,00012.47%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834,2166.84%15,834,2163.70%
王强13,600,3405.87%13,600,3403.17%
深圳市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777,0932.06%4,777,0931.12%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108,12418.18%42,108,1249.83%
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0%26,785,7156.25%
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0%17,857,3294.17%
玄武稳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0.00%19,642,8004.59%
盈富汇智善道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0.00%8,928,5002.08%
杨琼00.00%7,142,8001.67%

注: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玄武稳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盈富汇智善道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杨琼最终持有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依照《重整计划》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负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整计划》,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116,481,537股中有95,480,682股用于清偿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债权人的关联债务(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预计将获得75,098,861股转增股票、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预计将获得20,381,821股转增股票),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中除权除息事项将会在12月下旬予以实施,实施后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强先生曾于2021年10月17日在回复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事项有关反馈意见的过程中

做出利用自身在半导体产业领域的资源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承诺。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截至目前,没有任何进展,标的资产情况和实现相关承诺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因公司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沈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批准,沈阳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9,651,162.84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6、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