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2月28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3)辽01破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裁定终结商业城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 2024年1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本次撤销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不涉及停牌处理。
●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商城”,股票代码仍为600306,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8号)。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号)。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3)辽0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号)。
二、重整相关退市风险已消除的情况
2023年12月26日,管理人向沈阳中院提交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汇报了关于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商业城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提请沈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3)辽01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号)。
2024年1月2日,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沈阳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1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触及的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持不变。
本次撤销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不涉及停牌处理。
三、公司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存在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综上所述,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商城”,股票代码仍为600306,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因公司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目前仍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等事项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所列相关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