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商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年2月6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申请,将回复时间延长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目前,最终回复文件仍在整理完善中,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和协调相关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