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4】0428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晚间,你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1亿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0.82亿元,同时,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3.14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