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215 证券简称:商业城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转让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转让价格连续三个转让日(2024年9月6日、9月9日和9月11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问题及结论
1、关注问题: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核实方式:
包括且不限于书面与口头等问询方式。
4、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
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公司对股票转让异常波动的解释
此次股票转让异常波动属于市场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