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5: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2026年5月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时。现场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号福融天地广场6栋19层1-2室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世光先生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会议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方式的说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现场表决方式如下:
一、每位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依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额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办法,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由每位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在票面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任选一项,不选或多选均按无效表决处理;选中以后,在该项旁边的括号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打“√”(对勾)用其他符号表示的一律视为无效表决。
三、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对大会议案进行专项审议,如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未审议完毕,口头通知主持人,否则视为审议完毕。
四、大会对议案采用专项审议、集中统计表决的方法,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进行集中统计。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大会计票人员对每一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束后由监票人将统计结果当场公布。
五、本次大会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成员
报告期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孙世光先生、王帮清先生、梁沁芳先生和王婻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魏立峰先生、汪艳娟女士和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孙世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8次董事会,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5年4月29日 | 1、《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1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5年5月27日 | 1、《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盛京银行签订〈协议书〉的议案》。 |
议案一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5年8月26日 |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5年9月1日 | 1、《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盛京银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5年10月31日 | 1、《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盛京银行签订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5年11月24日 |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5年11月27日 |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5年12月22日 |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孙世光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 王帮清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 梁沁芳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 王婻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 魏立峰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 汪艳娟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 刘洪涛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
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5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5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四)股东会召开和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议案 |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5年1月8日 |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5年5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5年5月20日 |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董事会、监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5年12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5年12月12日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五)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共计编制、披露定期报告2期,临时报告62份,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了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的发生及进展情况,充分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持续提升董事履职效能,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控,提升公司规范运行水平。
(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1、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按照监管要求严格认真进行信息披露,逐步增加和加深行业信息、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等披露内容;对定期报告信息进行进一步规范调整,提高年度报告等重要披露信息的质量;健全临时报告披露机制,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2、加强各类交易事项管理。做好交易方与关联方的识别,严格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达到标准的交易事项、关联关系事项提请股东会进行专门审批。
(二)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对风险的管控
推进风险管理和内部自我控制。将进一步建立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队伍建设。
(三)适时推进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8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提请审议。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管理,依法运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6年
月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及盈利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38.26万元,比上年同期9,069.68万元上升6,968.59万元,上升幅度为76.83%;营业利润4,850.06万元,比上年同期1,102.68万元,增加3,747.38万元;利润总额实现3,414.31万元,比上年同期-1,085.95万元,增加4,500.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3,128.24万元,比上年同期-1,464.85万元,增加4,593.09万元。
二、股本及资产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428,413,599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3,470,101股,占股份总数的12.4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4,943,498股,占股份总数的87.52%。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5,308.55万元,流动资产42,330.04万元、非流动资产12,978.51万元;负债总额40,616.19万元,股东权益14,692.36万元。股本42,841.36万元,资本公积124,270.45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0万元、盈余公积1,881.30万元、未分配利润-130,766.91万元,少数股东权益37.54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6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8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3,128.24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30,766.91万元、-198,089.90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年度《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执行的公开招标结果,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780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54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87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76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2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议案七
| C | 制造业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J | 金融业 |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 C | 制造业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A | 农、林、牧、渔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71亿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48亿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旭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廖志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雁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2026)年审计收费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上期(2025)年审计收费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