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关于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 关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酒钢集团将其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的300,000,000 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于2023年2月14日解除质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酒钢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31,600,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9%,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酒钢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全部为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 年 2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