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关于向宏翔能源公司切分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于宏翔能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和查阅了有关审议事项的信息和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聘任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杜昕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高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贾庆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宏翔能源公司,且被担保人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担保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此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宏翔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此次公司根据业务量变动情况,适度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此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符合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方股东-酒钢集团将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