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榆钢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向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的1.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榆钢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榆钢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从整体上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同意由公司为榆钢公司从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榆钢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
法定代表人:王磊注册资本:人民币417,244万元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冶金炉料生产、销售(以上凭许可证有限期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园林绿化;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植、养殖(不含种子、种苗、种畜禽);硫酸铵(化肥)、压缩、液化气体产品(氧、氮、氩)、焦化副产品(焦油、粗苯、硫磺)、烧结副产品(脱硫石膏/脱硫灰)生产、销售;煤炭、石灰石、生石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榆钢公司资产总额为71.06亿元,负债总额为92亿元;2023年度,榆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6.15万元,净利润为-5.07亿元。无其他影响榆钢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对榆钢公司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榆钢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因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外(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本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4.9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