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酒钢宏兴”)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24年4月9日起的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情况:截至2024年6月20日,酒钢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5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累计增持金额为97,346,014.00元。
3.风险提示: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接到酒钢集团《关于增持酒钢宏兴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31,60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截至2024年6月20日收盘,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13,12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0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酒钢集团计划自2024年4月9日起的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酒钢集团将根据酒钢宏兴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自本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酒钢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0,27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增持金额为13,177,130.0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8,1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3%,增持金额68,314,637.0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增持金额15,854,247.00元。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酒钢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酒钢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